{{ $t('FEZ002') }} 訓導組|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112年1月11日高市運競字第11230053502號函辦理。
二、 旨揭賽事訂於112年3月18日、假高雄市忠孝國民中學體育館舉行。
三、 參與旨揭活動之縣屬教職員工,請依照「屏東縣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參與各類運動競賽公假及獎懲處理原則」並本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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