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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簡報1份,請參考運用。

{{ $t('FEZ002') }} 訓導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2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47038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協助各級機關執行菸害防制業務,特製作旨揭簡報,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產品簡介、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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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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