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港東國小

公告彙整 Bulletin

「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3664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1') }} 訓導組長

{{ $t('FEZ002') }} 教導處|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29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3664D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 //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 動組王思崎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864)。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