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港東國小

公告彙整 Bulletin

屏東縣政府辦理「114年屏東縣縣長盃跆拳道錦標賽」1案,縣屬學校帶隊教師(練)准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非縣屬學校請本權責准予帶隊教師(練)公(差)假登記。

{{ $t('FEZ002') }} 訓導組|

一、依據「114年屏東縣縣長盃跆拳道錦標賽競賽規程」暨「屏東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參與各類運動競賽公假及獎勵處理原則」辦理。
二、比賽時間:114年6月28日至6月29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三、比賽地點:屏東縣立仁愛國民小學。
四、縣屬學校教師(練)帶領學生參賽者,得准予公(差)假登記,參賽選手人數七人(含)以下,帶隊教師(練)准予一人課務派代;選手人數八人至十四人,帶隊教師(練)准予二人課務派代;以此類推。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6-19|

{{ $t('FEZ005') }}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