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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Bulletin

轉知法務部訂定「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暨宣導計畫」。

{{ $t('FEZ002') }} 訓導組|

一、依據法務部115年3月3日部人權字第11502511340號函辦理。
二、為接軌聯合國人權教育訓練模式,並持續精進教育訓練品質與效果,行政院於114年1月14日函頒「各機關辦理人權教育訓練之監測與成效評估指引」,並請各公約主管機關於114年底前完成訂(修)定人權公約教育訓練宣導相關計畫,現旨揭計畫業由法務部訂定完竣,且經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會議決定通過。
三、檢附說明所示相關資料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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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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